武漢麗島花園小區10部電梯的運行模塊、電阻被雷擊壞,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0余萬元。同日晚,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佛祖嶺社區4住戶家中的電視和冰箱遭雷擊損壞。昨日,省防雷中心專家走訪調查了以上小區雷災現場。
防雷專家發現,未安裝防雷裝置和很少開展防雷裝置檢測工作,是目前雷擊造成人員傷亡、財產損失的最重要原因。此外,電源線、天線、電話線架設混亂也容易“引雷入室”。加之有的市民缺乏基本的防雷知識,從而招致雷擊。
省防雷中心主任王學良介紹,雷電災害是“聯合國國際減災十年”公布的最嚴重的十種自然災害之一。我國每年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估計為3000~4000人,財產損失在50~100億元。
記者昨日從該中心獲悉,據不完全統計,今年1~8月以來武漢市發生雷擊事故10余起,因雷擊造成人員傷亡5人,其中死亡3人,雷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余萬元。
據省防雷中心調查,近年來,武漢市居民住宅小區防雷工作往往被人們忽視,造成較大的安全隱患。該中心專家介紹,為提高建筑物防雷裝置的質量和雷電安全防護能力,《湖北省雷電災害防御條例》明確規定,超過5層以上孤立、空曠的住宅樓,就必須在建筑物頂部安裝防雷裝置;對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裝置要實行定期檢測制度。“但不少小區物業公司以多種借口推諉,給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工作帶來困擾。”
據介紹,根據相關法律,對依法必須安裝防雷裝置而未安裝,對拒絕法定防雷檢測機構檢測防雷裝置,或者擅自變動、損毀防雷裝置的,由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限期改正,給予警告;逾期仍不改正的,可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;給他人造成損失的,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
果居民發現自己小區未安裝防雷裝置,或已安裝但長時間無專業隊伍檢測,可向當地氣象部門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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